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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点2011:律师发声助推法治进步
来源:新华每日电讯发布时间:2011年12月27日作者:

      即将过去的2011年,中国律师群体广泛参与到各类公共事件之中,以“律师团”这种集体发声的方式,推动了律师职业共同体的发展,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家法治的进步。

  媒体普遍将2011年称为律师集体行动年。今年4月,江苏常熟6名打工青年在自己办公室击退一伙持械上门挑衅之人,被当地法院判处聚众斗殴罪,引发社会各界关于正当防卫的大讨论。随后,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元春等12名律师表示愿意自发提供法律援助,组成“常熟律师团”。年底,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审法院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被告人无聚众斗殴的主观故意,此案被发回重审。

  今年6月份,一起发生在广西北海的杀人案逐渐演变成震惊律师界的案中案,南宁百举鸣律所律师杨在新、中龙所主任罗思方、青湖祥所律师梁武成、通城所律师杨忠汉等律师被当地以妨碍作证罪刑拘。这起争议颇多的案件加剧了律师群体的执业风险,更激起了学界和业界对律师辩护权的讨论。迟夙生、陈光武等数十名律师组团赴北海了解真相。

  在这一年的其他许多公共事件中,我们同样也见到了律师团这种全新的维权形式。11月,北京成立了反证券欺诈律师团,他们用专业知识、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利益;12月1日,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与江苏省律师协会共同组建的“江苏省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”成立,首批加入律师团的有10家律师事务所约30名律师,所有服务均不收费用;12月14日,在长沙启动、由40名律师组成的“免费律师团”向社会公布了热线电话,承诺为全国各地的农民工提供24小时免费法律援助……

  这一年,律师群体理性维权、集体发声备受关注。一方面是因为,律师能在法制框架内消除非理性和暴力,把各种诉求用法律梳理清楚,让各种矛盾有条有理地解决??这正是转型期中国所必需的一种理性力量;另一方面,在目前的政治社会结构中,民众的法律素养也远未达标,而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、法律公益活动的增强,能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。

  在美国和香港的警匪片中,我们可以经常听到两句话??“你有权保持沉默,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”和“我什么也不会说,除非我的律师在场”。这是社会司法成熟之后的典型表现,也是法治观念普及之后的基本共识。反观我们的社会现实,据中国刑诉法著名学者陈光中介绍,目前80%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律师,在这20%的有律师的案件当中,绝大部分律师也不敢调查取证。这是当前中国推进法治化进程的现实问题,也是律师群体将来努力的重要方向。毕竟,律师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系到司法的程序正义,如果程序正义没有实现,实体正义也必将无从着落。

  虽然当前的律师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,但从律师群体近年的表现和高层表态来看,前景依然令人期待。一方面,中国律师制度恢复的30年间,律师人数增长了800多倍,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经达到20.4万人,随着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以及公众法律知识的普及,社会各界与律师群体之间的互动将会进一步加深。

  另一方面,从中央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来看,有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律师业的现状,未来将会“关注律师的生存状况”,“重视律师的权益保障”,“加强律师体制管理”;在此之前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与律师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座谈会时也强调,律师队伍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,要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,共同维护司法公正。

  律师是否受到尊重以及能否发挥功能,是检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。我国的司法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,在这个过程中,律师群体应该有更积极的表现,成为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。